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规章制度»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管理授权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1-06-04 | 阅读次数:

   教财厅(2007)4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审批问题的通知》(财教〔2006 〕28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的管理,我部制定了《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管理授权审批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告我部。

  附件:1.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管理授权审批暂行办法

  2.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审批问题的通知(财教〔2006〕282号)

  

  二〇〇七年三月五日

  


  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审批问题的通知(财教〔2006〕282号)

  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管理授权审批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