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场站管理中心: 经学校研究决定,拟在南校区进行校园规划建设,从现在起南校区校园内禁止任何种植试验用地,已经种植的待秋收后自行停止,其地面附着物自行清理。敬请广大科教人员积极配合。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OO九年九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