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管理授权审批暂行办法》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08-06-04 | 阅读次数:
教财厅(2007)4号
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 :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审批问题的通知》(财教〔2006 〕28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的管理,我部制定了《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管理授权审批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告我部。
附件:1.教育部直属高校、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和处置行为管理授权审批暂行办法
2.财政部关于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授权审批问题的通知(财教〔2006〕282号)
二〇〇七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