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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和制度;制定学校有关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2.负责学校固定资产总帐、分类明细帐的登记管理工作;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供报表,报盘等工作。 
3.负责全校固定资产数据库管理,对固定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进行统计评价和动态管理。 
4.组织实施学校资产的清查、统计、产权登记、年度检查与考评等运行管理工作。 
5.负责办理资产的调拨、转让、报损、报废、报失处理及回收利用工作。 
6.做好资产的合理配置 ,参与学校大型资产投入项目的论证、竣工验收等工作,对投入资产实施监督管理。 
7.负责学校固定资产资产责任事故的处理等工作。 
8.负责学校用于经营性资产的报批和界定,审核和实现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各单位国资员的培训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