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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所属企业全面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16-11-14 | 阅读次数:

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事业单位:
  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直属高等学校所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财〔2015〕6号,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要求各单位对所属企业全面进行清理规范,切实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意见》印发实施后,绝大多数单位均按要求开展了企业清理规范工作,但少数单位仍然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不想为,不敢为,“僵尸企业”“空壳企业”至今仍大量存在,企业国有资产家底不清,管理基础薄弱,管理风险较大。为贯彻落实《意见》中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清理规范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清理工作任务
  各单位要对所属企业全面进行梳理,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分类管理、一企一策,稳步推进清理规范工作,具体包括:
  1.依法依规清理关闭一批企业,切实降低管理风险。各单位要在清理排查的基础上,明确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对长期亏损、扭亏无望的企业,或者是与学校学科建设无关、对教学科研无促进作用的企业,以及长期不向单位分配利润的企业,均要坚决关、停、并、转。
  2.清理企业无偿占用学校资产情况。对所属企业仍未实现事企分开,无偿或低价占用各单位国有资产情况,要坚决清理,按规定收缴应归属各单位的资金或股权,切实维护国有资本权益。属于各单位资产出租出借给企业使用的,应履行国有资产使用审批或备案手续。
  3.严格规范非公司制企业改制。各单位要对所属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等非公司制企业逐个甄别,确实需要持续经营的,要在产权界定清晰的基础上,尽快改制为公司制企业,并将股权统一划转至资产经营公司管理。改制过程中引入外部股东增资扩股,或者引入管理层、企业员工持股的,需要严格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和国有资产报批报备手续。
  二、及时报送清理工作结果
  1.请各单位于2016年11月30日前,将本单位所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包括《企业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报告》和《企业清理退出、改制工作情况表》《清理企业无偿或低价占用资产工作表》以正式公文报送我司,并将电子版发至guozichu@moe.edu.cn
  2.各单位于2017年3月31日前,全面完成所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并将本单位所属企业清理规范工作整体情况,包括《企业清理规范工作总结报告》和《企业清理退出、改制工作情况表》《清理企业无偿或低价占用资产工作表》以正式公文报送我司,并将电子版发至guozichu@moe.edu.cn
  三、加强清理工作保障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清理规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要依法依规统筹推进清理规范工作,确保企业经营平稳有序,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各单位在清理规范所属企业工作中有相关问题,请及时与我司国有资产管理处联系,联系人:李莹 章亿发,电话:010-66096364 66097605

  附件:

  1.企业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总结)报告提纲

  2.企业清理退出、改制工作情况表
  3.清理企业无偿或低价占用资产工作表

                                               教育部财务司
                                          2016年10月12日

         


  附件3:清理企业无偿或低价占用资产工作表

  附件2:企业清理退出、改制工作情况表

  附件1:企业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总结)报告提纲